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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喜欢? (1 / 4)_

        说是出差,其实是在为升职调动做准备,提前到岗位适应工作和交接工作内容,之后会慢慢地全部转移完毕。他和妻子说这件事的时候就已经在去C城的路上了,没有商量的余地,妻子当然也非常支持他,说解决了娘家的问题就会去找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凯隐是他第一个被放弃的选择,但也是为他而做的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城市就是不一样,连教师公寓也是最好的,这次分给他的是三房一厅,比原来的大了不知道多少。学校的设备,学生的素质也高了一个档次,上的第一节课就得到了非常好的反响,也十分轻松,没有发现和凯隐一样难缠的学生。

        青春期的学生一个比一个古怪,但大都听话认真,从一出生的环境就比较好,所以后天生长往往会锦上添花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经常会不自觉地拿那些健康,家庭美满的孩子和家里那只野狗做对比,才发现凯隐其实没什么朋友。没有朋友,也就没有抒发的对象,他是最熟悉的人,就被动地承受凯隐的喜怒哀乐,他要为此负责,会以研究的角度来倾听凯隐说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唯独不理解,我喜欢你这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喜欢他什么?凯隐的同学周围都是同龄人,按理来说,最适合谈恋爱的人应该就在他的周围,有共同话题,又同时热血沸腾春意浓浓,再合适不过了。为什么偏偏选择一个没有情调又无趣的男人?

        凯隐给他打电话,说一些日常的事情,第二句就会转向别的话题,他说想和老师合照,又说读完书想去种田,种一片杨桃树、一片山楂林或者一棵柿子树,什么都种,要是老师永远和他在一起就更好了,他会把果实全部摘了放到他面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喜欢我?”他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,开门见山地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……”凯隐的鼻音又厚重了,停顿了好久才笑着回答:“你带我回家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小狗就是这样,野的还是家养的,不管你做了什么,他认得你对他的所有好就可以掩盖其他不好。被带回家就是最幸福的事了,他永远记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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